2018年6月18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最新版《国际疾病分类》(ICD-11),把“游戏障碍”、即通常所说的游戏成瘾列为疾病。对于这一事件的评论大概有三种声音,吃瓜的、拍手称赞的,以及请求入院治疗的。

那么,游戏成瘾真的是精神疾病吗?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是什么?

WHO并没有正式决定将游戏成瘾列入精神疾病

《国际疾病分类》是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疾病分类方法,你可以把它理解为WHO给全球卫生专业人员和医疗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具书,帮助其了解已经存在的和最新出现的疾病。

事实上,大部分新闻媒体并没有说清楚ICD-11究竟是什么。其实WHO上所有的信息和文件都是向公众开放的,根据WHO官网信息,这次发布ICD-11跟电子游戏有关的诊断有两条:一条是游戏障碍(Gaming disorder),另外一条是有害的游戏行为(Hazardous gaming)。

世界卫生组织官网截图

“游戏障碍”和“赌博障碍”放在一栏,属于一种有害的成瘾行为,官方的定义为:

“即一种游戏行为(“数码游戏”或“视频游戏”)模式,特点是对游戏失去控制力,日益沉溺于游戏,以致其它兴趣和日常活动都须让位于游戏,即使出现负面后果,游戏仍然继续下去或不断升级。

就游戏障碍的诊断而言,行为模式必须足够严重,导致在个人、家庭、社交、教育、职场或其他重要领域造成重大的损害,并通常明显持续了至少12个月。

可以看出判定标准是非常严格的,要长期、要反复、造成重大损害、还要不后悔。

另一条“有害的游戏行为”指的是一种不健康的玩游戏的模式,对本人或周边其他人造成了生理或心理上的伤害。与“缺乏运动”放在同一栏,不算病,但是属于有害的生活方式。范围比较宽广,你因为打游戏得了腱鞘炎也属于这一类。

但是如果你打游戏打到腱鞘炎还不停,打到腱鞘钙化还接着用脚打,那就属于上面的游戏障碍了。

还有重要的一点,ICD-11这次发布的是预先预览版,2019年5月召开世卫组织大会时正式批准该清单,也就是明年五月需要经成员国投票,能否通过另说,通过了也是2022年1月1日生效。

如何界定游戏成瘾?各界争议不断

国内很多报道写得好像这件事已经盖棺定论了,而实际上充满了争议。虽然有相当多的临床医生和家长对此表示支持,也有许多反对的声音。

首先是游戏业界:任天堂、万代南梦宫、腾讯、华纳兄弟等游戏机制造商及软件公司所组成的业内团体“娱乐软件协会”(ESA)发出了反对声明。

声明中称,“电子游戏是没有上瘾作用的,这是已经被客观证明了的……世界上有20亿以上的人都在享受着游戏,如果将这些用户看做是病患的话,那么抑郁症等原有的精神疾病会被置于微不足道的位置上……”ESA以此来强烈要求世界卫生组织重新评估其方针。

学界方面:牛津互联网学院(Oxford Internet Institute)心理学家专家Andrew Przybylski称,这种紊乱的确诊与关键词“游戏”之间的具体联系不大。

Przybylski对于电玩和精神健康进行了多年的深入研究,他说游戏成瘾这里的“游戏”可以被替换成任何行为,比如“性”“食物”“观看世界杯”(成瘾),我们明确地知道“鸦片制剂”与“尼古丁”的药理成瘾机制,但对于“游戏”完全没有类似的研究证据。“游戏成瘾”的定义没有明确地包含哪类游戏或者游戏中的什么特性可能会导致成瘾,因此这种定义太过宽泛。任何活动行为或者态度都可能成立,Przybylski称“生活中的每个方面都可能最终归于病态。”

此外,国际上精神疾病的诊断主要有两大标准,一个是WHO的ICD,另一个是美国精神疾病协会发表的《精神障碍与统计手册》(DSM)。

2013年发布的DSM-5虽然首次设立了“行为成瘾”的分类,但是并没有把游戏成瘾列为正式诊断,而是把它列在了附录的“尚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观察的精神障碍”中。DSM-5认为,目前缺乏足够的临床实证研究来确定统一的游戏成瘾诊断标准,玩游戏到何种程度应列为成瘾也缺乏共识,因此建议应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