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玉林市玉州区苗园路城站路口,一辆参加灭火救援的消防车被2辆出租车挡住去路。其中一名出租车司机竟以“闯红灯会被罚款”为由拒绝给消防车让路。5月14日,该出租车司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明确规定: 遇到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不仅如此,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这个时候如果该司机为了避让消防车而不得已压线 、掉头、逆行等违章,都可以申请撤销。

看来不管是从事任何职业,普法都是又有必要的事情。